妊娠期病毒性肝炎包括妊娠后患肝炎和原有病毒性肝病合并妊娠两种情况。由于妊娠期的生理特点,易转为重型肝炎。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的病死率我国为5.4%~6.6%,为非孕妇的5.9倍。妊娠期肝病为我国孕产妇主要死亡原因之。同时妊娠期肝病易发生流产、胎死宫内、早产、新生儿窒息、产后出血。
病毒性肝炎合并妊娠,可使妊娠早期早孕反应加重。怀孕中晚期易使孕妇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后出血率增高。易导致产褥感染。
什么情况说明准妈妈患了妊娠期合并病毒性肝炎呢?
1、妊娠后出现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厌油、腹胀、腹泻、腹痛、肝区疼痛等症状,无其它原因可解释者。
2、肝脏肿大,肝区有压痛,或伴有轻度脾肿大,又无其它原因可解释者。
3、实验室检查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4、血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阳性反应。
5、妊娠前曾有与病毒性肝炎患者密切接触史,或妊娠前有输血或应用血制品史,或工作单位、家庭中有病毒性肝炎患者
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如何处理?
、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怎样处理:
1、妊娠早期:妊娠合并轻型病毒性肝炎可继续妊娠,同时给予保肝治疗。若病情较重,应积治疗肝炎,待病情好转后,可以考虑中止妊娠(人工流产),以免对妊娠不利,影响母子安全,又可防止肝炎进步发展。
2、妊娠中晚期:手术引产危害较大,般不考虑终止妊娠。但病情严重者,经过多种保守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就要考虑终目止妊娠。
3、分娩期:应配好新鲜血,做好抢救休克及新生儿窒息的准备。尽量采取阴道分娩,但要减少产妇的体力消耗。重点是防治出血。
4、产褥期:应用抗生素预防产后感染。严密观察产妇的肝、肾、心的功能变化。产后不宜哺乳,以减少体力消耗和防止肝炎病毒传染给新生儿。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产妇的新生儿应做特殊治疗: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下的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内肌注特异高效价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HBIG)l毫升,以后在3个月和6个月备注射1次。乙型肝炎疫苗,每次l毫升,肌内注射3次,第二次与第次相隔1个月,第三次相隔6个月
三、母婴乙型肝炎传播的机制有哪些:
母亲在妊娠后期或分娩后2个月内患乙型肝炎(以下简称乙肝),或母亲为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很容易感染婴儿。据估计,人群中乙肝病毒携带者至少有40%是由母婴传播所致。这些人有可能会发展成为慢性肝炎、肝硬变及肝癌。
四、母婴传播的机制可有3方面:
1、产前或宫内传播:可能通过胎盘或生殖细胞传播,约5%左右。
2、围产期传播:主要发生于分娩过程中,约占80%以上,分娩过程中母血、羊水或阴道分泌物经皮肤、粘膜或口渗入胎儿体内。
3、产后传播:产后喂哺过程中母亲唾液或密切接触可感染婴儿。宫内或围产期感染的婴儿90%-成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持续携带者。
1、定义:
病毒性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妊娠期感染不仅严重地危害孕妇,也累及胎儿,该病的防治是围产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几年来,肝炎发病率有上升趋势,据1974年国外统计,发病率为28.1/10万,并估计仅为实际数字的20%。而妊娠合并肝炎的发生率差别很大,可为0.025~1.6%。
2、病因:
肝炎病毒依其流行病学特征,可分为两型:即传染型和血清型(infectious and serum type)。由传染型病毒引起的肝炎为甲型肝炎,血清型肝炎称为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HBsAg)系Prince(1968)在澳大利亚发现,亦称澳大利亚抗原。而由Dane(1970)在HBsAg阳性的病人中发现的球形颗粒抗原则称为核抗原(hepAtitis B core antigen, HBcAg)。故现知B型肝炎存在两种抗原系统。临床实践中甲型肝炎已为大家所熟知,而乙型肝炎多为亚临床型或隐匿型多被遗误,但其危害性较大,应引起重视。
乙型肝炎抗原和抗体必须依血清学检查确定,并以此检出隐性或慢性抗原携带者,即潜在传染源。但迄今为止,B型肝炎病毒尚未能培养成功,而甲型肝炎病毒颗粒,则已分离成功(Ferris,1970)。且知该病毒直径为27nm的RNA肠病毒(Provost 1975,Feinstone,1973)。
3、临床表现:
两型肝炎潜伏期不同,甲型为15~50天,B型为30~150天。传染途径,两型均可经口(手、食物)、粪便和消化道外,如输血、注射用具、精液(性交)、尿液等途径传染。多数作者认为疲劳、营养不良是促使发病的重要因素。
两型肝炎的临床表现相似,前驱期常见的症状为乏力、衰弱、恶心、呕吐、食欲下降、关节痛(腕、掌、膝)和肌痛。进展期(2~14天)则出现肝肿大和压痛,可伴有皮疹、瘀斑、黄疸和皮肤搔痒。急性进展型则突然起病、寒战、高烧、黄疸等。全身症状和发热多在7~10天消退,而黄疸可持续2~4周。
乙型肝炎症状相对严重并倾向迁延,比较而言,甲型肝炎发病率为B型之5~10倍,并可暴发流行,而B型则多为隐匿型。
病毒性肝炎对妊娠的影响有哪些?准妈妈须警惕妊娠期病毒性肝炎。
妊娠早期发生病毒性肝炎,可使妊娠反应,如恶心、呕吐等症状加重,妊娠晚期患病,较容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如上海医科大学妇产科医院报告246例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率为31.7%,而对照组为13.3%。
1、 妊娠期病毒性肝炎子代感染率为25~40.36%。据调查,于第孕季,母体HBsAg阳性,子代受感率为10%;第二孕季则为76%,说明肝炎病毒可经胎盘传染给胎儿。
2、 患病毒性肝炎的孕妇,尤其是并发肝性昏迷者,胎儿预后较差,流产、早产、死胎及新生儿的死亡率明显增加。梁学良等报道妊娠晚期合并肝炎,早产率达61.6%,胎儿死亡率为32.4%;上海第二医学院瑞金医院(1972)报告妊娠合并肝炎的早产、新生儿窒息、死胎及死产的发生率均较无肝炎妊娠组为高。
3 、近年来有人报告肝炎病毒可引起染色体变异,HBsAg阳性患者急性期作周围血淋巴细胞培养,染色体变异的发生率比对照组高7倍,而HBsAg阴性者,则为对照组的2倍。但临床观察,畸形儿的发生率并无明显增加,因此认为肝炎病毒的致畸作用不大。
4、目前对胎儿与新生儿感染肝炎病毒的问题尚有争论,多数认为传播胎婴的途径可能是:①通过胎盘。近来已改变了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抗原不能通过胎盘的看法,现已证实,HBsAg阳性的孕妇,约半数胎儿脐血HBsAg呈阳性反应。其传染可能是由于胎盘屏障的损害或通透性改变所致; ②分娩过程中,胎儿接触、吸入母体的血液或羊水,亦可由胎儿受损伤的皮肤裂口进入体内; ③产后接触传染。肝炎产妇的乳汁、唾液、尿、粪和汗液内存在有HBsAg, 可以通过直接接触或哺乳传染给婴儿,大约在1~2个月内使HBsAg呈阳性。凡HBsAg阳性的母亲不应哺乳。但是A型病毒性肝炎对胎儿及新生儿影响较小,而B型病毒性肝炎影响较大。据上海两组资料统计,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的孕妇,难产率为15~17.4%,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别。但由于肝功能的损害,凝血机制障碍,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增加。